意昂体育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意昂体育(以下簡稱“學校”)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突出公益性辦學原則,為保障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實施依法治院,規範辦學行為,保證和促進學校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參照《高等學校章程製定暫行辦法》,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和地址
中文名稱✋ :意昂体育
英文名稱:Zhengzhou Physical Education Vocational College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第三條 舉辦者🪂:林清華(自然人)
第四條 法人屬性🤝:非營利性法人
第五條
學校類型: 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專科)
第六條 辦學定位🧙🏽♂️:應用型、地方性、特色化
第七條
辦學形式👨🏼、層次🧑🔧:學校以全日製普通專科教育為主,適時開展繼續教育👂🏽、職業培訓等。
第八條 辦學規模: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定🤶🏿。
第九條
發展目標:規範高效👨👦、特色鮮明、質量就業雙優的高水平應用型高院🙆🏿。
第十條
辦學宗旨: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服務企業🦌、服務產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宗旨,面向全省👩🏽⚖️、輻射全國,緊緊圍繞意昂体育類產業對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努力把學校建成以意昂体育類專業為主、辦學特色鮮明、有一定影響的民辦高等職業院校,努力把每一個學生培養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能人才💆🏽。
第十一條
學科門類🤾:根據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文化產業發展的需要,科學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學校的學科專業定位以意昂体育教育類學科為主🧗🏼♂️🏞,形成意昂体育優勢突出,專業特色鮮明🏊🏌️♂️,文、理、教育🤦🏽、藝術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格局。
第十二條
業務主管部門:河南省教育廳;登記管理部門🈳:河南省民政廳。
第十三條 辦學方向✶: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十四條 意昂体育開辦資金為 6000 萬🥫。
第二章 舉辦者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舉辦者的權利
(一)依法推選學校首屆理事會成員;
(二)通過學校理事會參與學校辦學重大事宜的決策;
(三)就學校合並、分立、終止,變更名稱、類別等重大事項提請理事會作出決議;
(四)依據學校章程規定的權限與程序,參與學校的辦學和管理🙆🏿♀️;
(五)法律、法規🙆🏻♂️、學校相關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 舉辦者的義務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
(二)完善學校的經費投入機製,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保證學校的基本辦學條件;
(三)支持學校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學校章程自主辦學,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支持院長依法行政,支持黨委各項工作;
(五)履行法律法規和本章程中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條 學校的權利
(一)製定並實施學校發展規劃、規章製度🤼♂️;
(二)根據審批機關核定的辦學層次、規模,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製定招生方案,調節專業招生比例;
(三)製定人才培養方案🌡,選編教材,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理、處分,依法給學生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確定教學、科研、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
(五)聘任👫🏼、管理和使用教師及其他職工,評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職務,確定教職工的工資標準,對教職工實施獎勵或處理🪗、處分;
(六)對舉辦者提供的財產、國家資助、受捐贈財產及其他財產自主管理和使用;
(七)組織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和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學校內部事務;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八條 學校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學校章程🎵,依法辦學🏊🏿,依法治院;
(二)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𓀓,執行國家教學質量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依法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和對學校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的督導評估👨❤️💋👨;
(五)維護舉辦者、學校🤘🏽、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六)建立健全財務與資產管理製度,合理使用、嚴格管理教育經費🧑🏻🔧,提高教育投資效益,並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管理體製與運行機製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學校最高決策機構🧑🦱。
學校設立理事會,理事會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2️⃣、黨組織負責人、院長👩🏻🎨、教職工代表共五人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應當具有五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學經驗,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理事長經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當選🛌🏻。
第二十條 理事任期五年。黨組織負責人🤗、院長🧢、教職工代表離任時🧑🏽🚒,其理事資格自行終止。理事如有特殊原因↪️,任期內提出辭呈時♥︎🧝🏻,經理事會同意後,由理事會按規定進行提名並補足名額。理事在任期內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經理事會研究可以解任🦇👩🏻🎓。
理事會設秘書一人,由理事長推選,理事會聘任。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所作出的決議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理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院長、副院長並對其進行考核,實施獎懲👩👧👧;
(二)根據學校發展需要🛵🧑🏿🍼,審定👁、修改學校章程👩🏻🎨;
(三)審定學校發展規劃♔,審批年度工作計劃🧋;
(四) 籌集辦學經費,審定學校預算和決算;
(五)審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設置及專業設置;
(六)決定學校教職工的編製定額和工資標準;
(七)審定學校的規章製度;
(八)決定學校的合並、分立、變更🏌🏿、終止及清算方案🍽🙋🏿;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議事規則🆎:
(一)理事會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由理事長召集並主持,理事長因故不能召集並主持時,由理事長委托其他理事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下,經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理事長可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研究決定突發重大事項。
(二)理事會會議應當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舉行,如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時,須以書面形式委托其他理事出席並代為行使表決權🧑🏽💻,委托書應載明授權範圍及表決意見📼❓;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則視為棄權🧑🎤。
(三)理事會會議遵循決策民主化原則,表決方式為舉手表決👩👩👧👦、無記名投票🙎🏿♀️、記名投票三種,實行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決策機製。理事會作出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同意方可通過;但討論本章程第二十一條所列事項,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通過🫃🏽。
第二十三條 理事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理事長履行下列職權
(一)召集、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監督👨🏽✈️、檢查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簽署理事會各項決議和理事會其他重要文件;
(四)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職權;
(六)依法由理事長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理事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理事會章程🫵🏼,維護學校利益;
(二)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泄露會議機密;
(三)不得利用在理事會的地位職權謀取私利,不得侵占學校財產;
(四)不得從事損害學校利益的活動🤾🏻;
(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會議實行 1 人 1 票製🦹🏿。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監事由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教職工代表組成,其中教職工代表應由教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召集人由監事會成員推選產生🎅🏿。監事任期三年👨🏻🦼,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學校現任理事會成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及財務人員不得兼任監事🗜。學校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教職工監事離任時,其監事資格自行終止。
第二十七條 監事會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章程對學校辦學行為進行監督😡。依法行使下列職責:
(一)監督學校的預決算及重大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二)對理事會會議的決定及其實施進行監督😧;
(三)對理事會成員🧐、學校領導執行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四)監事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院長 1 名,副院長若幹名🗿。院長由理事會聘任和解聘🈁;副院長人選由院長推薦,理事會聘任和解聘🐭✋🏽。院長全面負責學校教學🧯、科學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並負責主持院務會議。副院長協助院長在其分管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二十九條 院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理事會的決定、決議;
(二)實施學校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學校規章製度並貫徹實施;
(三)擬訂內部組織機構設置和教職工編製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院級領導以下各類人員的工資標準並貫徹落實;
(四)擬訂和執行學校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校財產🚾,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
(五)聘任和解聘院級領導以下工作人員;依據學校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實施獎懲;
(六)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和對外交流與合作,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八)學校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提名副院長人選;
第三十條 院長辦公會議是學校行政議事決策機構✋🏽,主要研究提出擬由黨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學、訓練、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由院長召集並主持💄。會議成員一般由黨委班子成員、學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組成。會議議題由黨委班子成員🧘🏻♂️👇🏼、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院長綜合考慮後確定🚁。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院長應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對討論研究的事項作出決定。
院長辦公會一般每兩個教學周舉行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由院長或院長授權的副院長臨時組織召開。
第三十一條 學校設立學術委員會,尊重並支持學術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並為學術委員會正常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校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依法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
學術委員會委員由學校不同學科⚇🧗🏿♀️、專業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職人員擔任📡,根據學科與教師規模確定人數,依照民主集中製原則產生。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校長提名、全體委員選舉產生🫴。學術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製👨🏻🚀,每屆任期四年🍀,委員可以連任,但連任人數不應超過上屆總人數的三分之二,連任委員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𓀒。
學校學術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議學科專業建設規劃、專業設置調整方案和招生標準與辦法🫃🏻;
(二)審議學術機構設置方案🈴、交叉學科和跨學科協同創新機製建設方案及學科資源配置方案🏊🏻;
(三)審議重大科學研究規劃及年度計劃方案;
(四)審議重大學術交流活動👩🏻🦯、對外學術交流合作規劃;
(五)審定教學科研成果👨🏽🎓、人才培養質量評價標準及考核辦法🤽♂️;
(六)審定學歷及非學歷教育標準和教育教學方案;
(七)審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學術標準,審議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辦法;
(八)審定各專門委員會工作規程和意昂學術委員會章程💂🏻🙆🏼♂️;
(九)審定學術評價標準♔、學術道德規範和學術爭議處理規則;
(十)調查和評定學術爭議和學術失範行為;
(十一)應由學術委員會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學校設立教學指導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各類、各層次教育發展建設規劃,重要的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改革、教學基本建設項目🕎。
(二)審核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評審教學成果,指導教學評價。
(三)研究咨詢學校的學科專業設置及調整方案。
(四)審議咨詢學校委托的其他重要教育教學事項。
第三十三條 學校實行校、院兩級管理體製💇🏽。
二級意昂是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國際交流和社會服務的組織實施單位🧴🙇🏿♀️,在學校授權範圍內實行自主管理。
第三十四條 二級意昂院長是本單位行政負責人,負責本單位教學(訓練)、科研、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的部署及授權,製定本單位發展規劃,進行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課程建設以及實施教學(訓練)👨🏫,組織開展科學研究和其他學術活動🫄🏼。
(二)製定本單位內部工作規則和辦法,設置本單位的內部機構💂🏿♀️,並進行有效管理。
(三)服務學生𓀊,負責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四)管理和使用學校核撥的辦學經費、設備和資產🌈。
(五)行使學校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校屬研究機構是學校依據學科發展規劃或重大研究任務需要而設置的🧝、以科學研究為主要任務的學校直屬機構🧑🏼🎓🪻,按照學校規定履行相應職責。
第三十六條 學校堅持依法治院,規範辦學🚆,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推動各項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
第三十七條 學校設教代會製度,教代會代表由學校全體教職工依法選舉產生⏱,教代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聽取、討論校長工作報告,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改革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
(三)審議與教職工切身利益有關的基本規章製度和重要工作事項;
(四)審議和監督教代會提案辦理情況🙇🏽♂️、教代會審議通過的重要事項落實情況;
(五)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依法辦學、規章製度和重大決策的落實🔓;
(六)其他需要教代會處理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 學校建立學生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是學校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重要組織形式🦢,依照有關章程開展活動。
第三十九條 學校建立校內教師、學生員工權益保護和申訴救濟機製。對在工作崗位或學業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的師生員工,予以表彰獎勵。對於違反學校規章製度和不履行合同的師生員工,根據學校的相關製度和合同給予相應處理。
第四十條 學校開門辦校🌭🔭,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章
黨的建設
第四十一條 黨組織的設立及隸屬關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經上級黨委批準,建立中共鄭州意昂体育職業學校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開展黨的活動🕍,加強黨的建設。黨組織隸屬於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第四十二條 黨組織的主要職責。學校黨委是黨在學校中的戰鬥堡壘,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與德育工作作為首要政治責任,全面加強學校黨建工🪕👈🏼。堅持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四十三條 黨組織書記的產生🎅🏿。學校黨委設書記 1 名🚽🕢、副書記 2 名。書記由上級黨組織選派😶。
第四十四條 黨組織在學校法人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學校黨組織班子與學校決策層🧑🦰、管理層“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通過法定程序進入學校決策機構、行政管理機構和監管機構🤱,黨員校長、副校長等行政機構成員可按照黨的有關規定進入黨組織領導班子🔶。
第四十五條 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督。建立健全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督製度。涉及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項,由學校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涉及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學校黨委參與討論研究🫛,經黨組織會議研究同意後再提交理事會作出決定🚑;涉及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對外交流等事項,學校黨委把好政治關。建立健全學校黨委與理事會日常溝通協商製度,以及學校黨委與行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製度;強化學校黨委對學校重要決策實施的監督💇🏿♂️,定期組織黨員👩🏻🦯、教職工代表等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及學校重大事項情況通報。
第四十六條 黨組織機構設置。學校黨委根據工作需要在學校二級單位建立黨組織,監督黨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鞏固馬克思主義在學校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加強思想政治引領,築牢師生理想信念根基,保證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任務完成🍤。
第四十七條 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規範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從嚴教育管理黨員🧬。
第四十八條 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工作🏃🏻♂️。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工作。學校黨委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校園進課堂進頭腦,抓好學生德育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學生學習生活各環節,促進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鞏固學校思想文化和意識形態陣地。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
第四十九條 黨建工作保障🖋。健全黨的工作部門👱🏼♂️♣︎,設立黨委辦公室,配備專兼職黨務工作人員♨️,從事黨的組織🔜、宣傳💁🏻♀️、紀檢等方面工作🩻。落實黨建經費🤵🏼♂️、活動場所等方面的保障機製🦎,黨組織活動經費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
第五十條 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製度👩👩👧。教代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學校管理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教代會享有依法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的權力。教代會和教代會代表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製度,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與教職工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
第五十一條 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教職工工會組織,在院黨委和上級工會領導下,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院工會代行其職責,發揮保
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作用🙅♀️🕖。
第五十二條 學校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建立共青團組織,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共青團各項工作,發揮思想政治教育、校園文化建設、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提高學生素質等方面的組織◽️、引導等作用。
第五十三條 學校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成立學生代表大會以及其他學生社團組織🎬👨🏽🌾,在學校黨委的領導、團委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為共青團、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會等組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活動經費。
第五十四條 學校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學校給予必要的支持,保證其工作的有效開展。
第五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五十五條 學校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五十六條 學校堅持以教育教學為中心🤘🏽,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為師生提供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平臺。
第五十七條 學校的教育教學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教學大綱,完成教學計劃👰🏽♂️,按規定選用教材。
第五十八條 學校依法設立各種學術組織😒,管理和協調學校學術事務👨🏻⚖️。
第六章
學生
第五十九條 學生是指被學校依法錄取🤢👩🏼💻,正式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學校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六十條 學生在院期間享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所規定的權利,遵守相應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 學生在院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一)合理使用學校公共資源;
(二)自主選擇專業👢、選修課程;
(三)在品德和學業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獲得各級各類榮譽稱號和獎勵,依法依規獲得學歷證書;
(四)依法依規組織和參加各類學生團體💂🏻♀️;
(五)知悉學校發展情況,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教師教學工作進行評價;
(六)對學校給予的處理或處分有異議🧑🏼💻,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七) 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十二條 學生在院期間履行下列義務🦻:
(一)尊敬師長,勤學樂群👩🏼🔧;
(二) 遵守紀律,完成學業;
(三) 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範;
(四) 珍惜學校聲譽,維護學校權益;
(五) 按時足額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六) 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十三條 學校根據學生類別😬、修業年限、學業成績,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結業證書或者肄業證書。
第六十四條 學校依據法律、法規、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規定🪥,對學生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第六十五條 學校建立和完善學生權利保護機製,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依法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六條 學校為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難的學生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服務🐑。學校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
第六十七條 未納入學籍管理,接受學校短期教育或培訓的學員🏄🏻♂️,以及在學校從事教學、科研和交流活動的其他人員🐕🦺💂🏻♂️,依據法律、法規、學校規定與合同約定,享有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第七章 教職工
第六十八條 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組成♻️。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發展需要⛹🏼♂️,配備相對穩定的專任教師、專職輔導員🏠、行政管理與師生服務工作人員,保障學校運行💆🏿♀️。
第六十九條 學校教職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 使用學校公共資源,獲得與崗位相應的工作條件🗯,享有進修培訓機會👩🏼🔬;
(二) 在品德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獲得各級各類榮譽稱號和獎勵;
(三) 知悉學校發展情況,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
(四) 按規定權限和程序維權申訴;
(五) 法律法規、學校規章規定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條 學校教職工履行下列義務:
(一) 為人師表、關愛學生🏄🏻♀️;
(二) 遵守學校規章製度🔶,履行崗位職責🙋🏿♀️;
(三) 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學術規範🤓;
(四) 珍惜學校聲譽🙌🏻,維護學校權益🎮;
(五) 法律法規、學校規章規定及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一條 學校實行全員聘任製。學校與教職工簽訂聘任合同,包括但不限於聘任期、聘任崗位、薪酬待遇和權利義務等事項。 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學校其他職工權利義務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聘用合同確定🌩。聘任外籍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十二條 學校致力於建設一支政治合格、人員精幹、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相對穩定、符合高等教育規律、具有崇高職業素養和開拓創新精神的教師隊伍🌱。
第七十三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製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製度。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學校根據教學與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聘任一定數量的專職專任教師和兼職教師🧛🏿♂️。
第七十四條 學校依法建立教師薪酬管理製度,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自主確定教職工收入分配辦法和福利標準。學校應當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專項資金或者基金,由學校管理🧗🏿♂️,用於教職工職業激勵或者增加待遇保障。
第七十五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職業發展製度🪴,為教職工職業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七十六條 學校營造寬松的學術環境🌹🧑🎄,尊重和維護教職工依法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意昂体育活動的自由,為教職工的自主創新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七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人事管理製度,對教職工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聘任🤵🏼♀️☘️、解聘☎、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七十八條 學校設立榮譽製度,對在教育教學與人才培養⏩、科學技術創新與應用、文學藝術創作與傳播、思想理論與智庫等方面為國家、社會和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予以表彰獎勵👷🏻♂️;對關心支持學校建設發展的卓越人士予以表彰獎勵🚵♀️。
第七十九條 學校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製度的教職工予以處分;學校成立教職工申訴處理委員會,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八章 財務與資產管理
第八十條 學校依法建立財務、會計製度和資產管理製度📁,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學校實行財務獨立核算和年度預決算製度🔕。
第八十一條 學校資產包括舉辦者投入的資產↕️🍵、辦學積累的資產、社會服務收益形成的資產、接受捐贈的財產🥵、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其他資產👩👩👦。
第八十二條 學校經費的來源主要包括:舉辦者投入💁🏽、依法收取的學費和住宿費👨🏻🦱、社會捐贈🧇、融資、政府資助等其他合法收入等。其中🤤,學校接受的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第八十三條 學校對舉辦者投入和形成的資產、受贈的財產、辦學節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受法律保護👩👧👧。
第八十四條 學校存續期間,所有資產由學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學校不得以其財產向其他組織和個人提供擔保🚡。
第八十五條 學校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受國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學校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八十六條 學校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院長時,按規定進行離任財務審計。
第八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製度☪️,對學校固定資產、教學儀器設備、房屋場地及其他固定資產實行嚴格登記和管理。學校依法保護並合理使用校名和學校聲譽等無形資產🫰🏼👲🏻。
第八十八條 學校對受教育者收取的費用👨🔧,應與報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準並公示的標準相一致▫️。
第九章
學校的分立、合並、變更、終止
第八十九條 學校的分立、合並💔,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九十條 學校的舉辦者變更,須由舉辦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核準。學校的名稱、層次🧤、類別的變更,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批準🙍🏿。涉及登記事項變更的,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審批機關批準後,學校終止:
(一) 根據學校章程要求終止,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 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學校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堅持辦學;
(三) 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
(四) 被吊銷辦學許可證🙎🏽♂️;
(五)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學校終止時🦻🏿,依據相關規定妥善安置在院學生和教職工。
第九十二條 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和財產清償😽。對學校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 應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 應發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 償還其他債務🏋🏿♀️。
學校清償上述費用和債務後的剩余財產由學校理事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十三條 學校終止後,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並依法辦理註銷登記。
第十章
附則
第九十四條 本章程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後生效。
第九十五條 本章程規定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相抵觸或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調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為準。
第九十六條 本章程生效後,學校其他製度或規定應依據本章程製定或修改◽️,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
第九十七條 本章程向社會公示🥋。本章程修訂前應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關方意見🥤。完成修訂後,依法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後生效。
第九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九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